| Roger 的个人资料爱,是永不止息日志列表 | 帮助 |
|
爱,是永不止息当我们以反思藉着灵魂的部分向上向内攀登时,这便是理性开始的地方,在这里我们可以辨认内在之人 --- 奥古斯丁 2009/11/25 救你的百姓脱离罪恶礼拜六去打球。去地铁站的路边一个行乞的妇人跪在地上;背上一个两三岁孩子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到了地铁站里面,又有一个男人拖着一男一女,两个六七岁和我儿子年纪相仿的孩子;三个人都蓬头垢面、目光呆滞。经过他们的时候我都不自主的加快了脚步。我恨这些残忍的男女要把孩子们带出来干这种营生;尤其恨他们要如此彰显我的冷漠。上了地铁打开圣经就读到了马太福音第一章,天使加百利在梦中对约瑟说“玛丽亚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耶稣’;因为他要把他的百姓从罪恶中救出来”。我没有再读下去,免得眼泪流出来。 2009/10/28 If there's no GOD, then everything is lawful对前面律法精神的一点补充。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中伊万说“如果没有上帝,任何事都是合法的”(If there's no GOD, then everything is lawful)。这句话被广为引用。当然也有争论说这只是书中人物的说法,陀思妥耶夫斯基本人不见得同意。但是我只关心这话说得是不是有道理,和谁说的有什么关系呢? 2009/10/17 至高审判者的爱与公义对上一篇律法精神的一点补充。上一次提到律法与道德的统一。但是如海耶斯教授所指出的,这是因为律法无处不在强调,法的神圣在于神,审判也在神,而不在人间的法庭。距今约1600年前,奥古斯丁在写给一位罗马总督的信中,提醒其实行公义与怜悯的审判时说“作为一个基督徒我请求你,作为一个主教我警告你”(I beg you as a Christian; and I warn you as a bishop”),法庭亦在至高的审判者之下。 突然想到这点是因为最近看到重庆“打黑”的新闻。一位据说是唯一的女头目吸引了很多眼球,因为法庭上的一项指控是其“生活腐化”。这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幕发生在今日之中国,却活脱脱是约翰福音第八章的重演;只是少了一位至高的审判者对众人说“你们当中谁没有罪,就可以拿石头打她”。奥古斯丁在他的约翰福音讲章中说“行淫妇人”的故事,是基督爱与公义的高度统一。在这一幕中,基督并没有说行淫不是罪,而是对妇人说“不要再犯罪了”;同时他又满有爱与仁慈而没有惩罚她。主说“我来不是要审判,乃是要拯救”。若是否认罪,那既没有公义也不需要拯救,基督也是白白的死。若是没有爱,整个人类都要灭亡;无论是行淫的妇人,还是周围叫嚷着要打死这女人的群众。 2009/10/8 世俗生活、拾麦穗、以及律法最近每晚睡觉前都读一会儿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神鬼狐仙、家长里短,世俗民风的气息扑面而来。勾起了小时候乡下的老人们“讲古”的回忆,亲切而浪漫。以前读阿城的《闲话闲说》,谈起大陆对世俗生活的破坏和压迫甚是感慨。革命的影响直到今天,所谓“话语”大而高远,国家、民族、体制、民主;世俗市井则等而下之不如高人法眼。这么看来张爱玲被称为“世俗人生的描摹者”当是极高的赞美。 前晚读的一篇讲寡妇拾麦穗遇到鬼被捉弄的故事;提到了拾麦穗的古风--“遗秉滞穗,寡妇之利,其事远见于周雅”,顿觉眼前一亮。我查了一下出处;原来出自《诗经.小雅.大田》篇。
眼前一亮是因为《圣经》中也有这样的说法。
按照耶鲁大学的海耶斯教授(Christine Hayes)的说法,慈善入法乃是旧约律法的一大特点。因为律法的宗旨和道德的源头都在乎神意(Divine Will),所以圣经不仅不将道德与律法割裂,而是视为一个整体,所以不道德就是不法;不法就是不道德(What is illegal is also immoral; what is immoral is also illegal.)。这当然是和一些人要将道德与法律割裂的所谓“现代法律”的精神不符。 可是惟其如此,如海耶斯教授和格林伯格(Moshe Greenberg)所说,律法才强调弱势群体的权利,社会的公正,以及所有生命的神圣不可侵犯。 《旧约.路得记》也记录了一个寡妇在别人田里拾麦穗的故事,读来如同纪晓岚的小品文一般轻松。但是这可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章节。因为论起族谱来,这位路得可是耶稣的曾曾…曾祖母哩。若是大财主波阿斯不让她们拾麦穗,那后果可不堪设想啊:)
2009/9/22 律法中的法律精神上次提到耶鲁大学克里斯汀.海耶斯教授(Christine Hayes)的“希伯来圣经”课程。最近一有空就在听这个,非常有趣。“希伯来经”(Hebrew Bible)是美国学者对“旧约”的一种政治正确的说法;免得冒犯了犹太教徒。以后有时间我还会把一些心得陆续贴出来。这两天听的这一课是关于律法的。相关链接如下:视频、音频、讲义一应俱全。我等无缘耶鲁之辈有福了:) (相关圣经引用出自“出埃及记”、“申命记”、“利未计”、和“民数计”) 在这一讲中,海耶斯教授介绍了由德国学者莫氏.格林伯格(Moshe Greenberg)开创的,将旧约律法与包括汉谟拉比法典在内的其他古代法律对比的研究。而这种开创性的研究方法令人惊讶的只是从最近半个世纪才开始。当把旧约律法置于这种对比当中时,其独一无二的特性才开始显现出来。海耶斯教授说这些研究表明,很多方面旧约律法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相当“激进的”(Radical)。而在我看来,很多律法的理念即使今天也是“激进的”,尤其是在我国。 比如“以眼还眼;以牙还牙”(Eye for eye, tooth for tooth),常常被引用来对旧约律法的“残酷无情”加以批评。类似的法条在汉谟拉比法典和其他古代法典中也有;但是---不同的是,其他古代法律对不同阶级间的同等行为惩罚是不同的。如果上一等阶层伤害了下一等阶层,则惩罚则只限于经济上的补偿;而且随着被害者阶层的降低,经济补偿的数额还会逐步减少(我国同胞很熟悉)。于此相对应的,犹太律法的这一对等性惩罚适用于所有人,所有阶级,甚至包括外国暂住人口(Strenger)!律法强调的是刑法与行为及其后果相适应,不多不少,也不因当事双方的身份地位而改变。这就是所谓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由此联想我国的法律,倒是深得汉谟拉比法典之精髓。 再比如律法规定通奸的男女必须被处死。汉谟拉比法典也有类似的规定;而具体的刑法则由女人的丈夫决定;丈夫在通奸中被认为受到了冒犯而成为被害者;因而有权决定对“犯人”实施何种刑法;他也有权完全放过通奸的男女。所以如格林伯格所指出的,这表明在其他古代文明中,通奸被认为是一件“私事”(Private matter);听起来有现代文明的感觉,不是吗?但是---格林伯格指出,这丈夫的“私事”乃是源于女人是丈夫的“私产”。而在希伯来律法中,通奸之所以被惩罚不是任何人被冒犯,或是任何人的“财产”被侵占,而是因为“不圣洁”。而在旧约律法中,反复强调“你们要圣洁,因为你的主是圣洁的”。 还比如律法中没有任何财产案适用死刑;还比如律法命令禁止的株连家人的做法;还比如慈善入法,等等等等,不一而足。这些特性使犹太律法完全区别于任何其他文明的法律。其他法律一般都标榜以社会正义,平等,以及集体福利为目的(海耶斯教授说美国宪法的开篇和汉谟拉比法典的开篇如出一辙);可是在很多情况下,法律本身才是非正义的源泉;因为法律常常服务于某一阶层的利益(如我党所说法律就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他们也是这么干的)。而犹太律法从表述方式上反复强调的是神意;它追求正义及社会福利,但是不至于此。“元神论”的信仰相信存在所谓的“universal moral law”,在造物主的审判之下,超越一切阶级,国家,民族的界限(参见这一系列讲章的第一节)。而与此对应的古代多神论和现代无神论则在这一点上殊途同归,相信法律应当是利益的权衡和博弈的结果。“博弈”在英语里用了一个很好的词”gaming”。一场游戏一场梦;所以“后现代”也可称之为“前古代”吧。 2009/9/18 奥古斯丁 - 《恩典与自由》没错,还是奥古斯丁:)
最近在读他的两本书《论灵魂之起源》和《恩典与自由》。前一本书过于艰深暂时中断了。《恩典与自由》则是非读不可的,虽然有些翻译实在不敢恭维。这本书讨论了一些基督信仰最基本的主题---为什么自由意志来自神;为什么自由意志是罪的起源;为什么自由意志同时又是"好"的;自由意志能否解决罪;为什么神的恩典必不可少...
奥古斯丁的书当然很古典;可是他讨论的主题知道今天仍然有意义。比如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gs)就热衷推广基因(包括所谓文化基因"meme")是"罪"的起源,由此推导"罪"就是一个很可疑的概念了。人为什么为自己的基因负责既然我们毫无选择?既然毫无选择又何罪之有?既然无罪何须拯救?既无拯救何来神?---结论就是所谓"神"就是人们脑子里的病毒。
国内一些知识阶层(个人感觉还是主流)的看法就更有意思。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中国每天都有被雷击的可能;所以一般他们不对广义的"罪"有直接的否认。 但是这个“广义”的“罪”,广大到化开来去直到虚无飘渺为止(难怪鲁迅说中国人骨子里是道家),最后的指向总是体制或者文化。总之和一个个的个人无关。让我厌恶的还不是这种看法里有推脱责任的嫌疑;而且隐含着个人自由系于某种体制或文化的意思。于此相对的是《圣经》。圣经无处不在提示个人意志选择的自由与责任。最近我在听耶鲁大学一个关于旧约的公开课,克莉丝汀.海耶斯(Christine Hayes)教授讲到某一章节时说 按照圣经的说法,“人们在从古至今的任何一个时代都有道德选择的自由”(In fact, what they tell us is, that humans have moral choice in EACH AND EVERY age).
海耶斯教授的课程很有意思,但是基本是纯学术的而不是讲道;所以若是“过于坚定”的基督徒,我就不推荐了。如果您沉得住气,here you go :) http://oyc.yale.edu/religious-studies/introduction-to-the-old-testament-hebrew-bible
失语期经历了一段失语期后,还是打算回来了。 我写博客的初衷很可疑,自以为是写给自己的日记,可是既是放在网上就难免越来越惺惺作态招人厌烦。 可是读了一本好书,看了一篇好文后的心得,既有留给自己的必要,也有与人分享的冲动。 上了一段的豆瓣,可是圈子太大了不适应。而基督徒的小组不是冷清,就是纷争。最后还是回来吧,只是要时时提醒自己祈求主的看护,免得堕入骄傲的试探。 2008/9/21 希波主教-奥古斯丁勿庸讳言,我爱奥古斯丁。我爱他的讲道、书信、他的所有我读过的书。然而做一个合格的粉丝当然要读他的传记。今天在附近的书店淘到一本《Augustine - A New Biography》,打折销售只要10刀。本书作者J. J. O'D号称是对奥古斯丁的《忏悔录》最有研究的学者,试图全新描绘奥氏的生平--“向您揭示奥古斯丁未曾忏悔的后忏悔录时代”(出版商语)。 没有学者会否认奥古斯丁对整个基督教和西方文明的巨大影响。“One of the most influential thinker in the western world”的标签也不会有什么争议。但人不是神,完美的文字背后没有完美的人。本书的作者显然是有意不为尊者讳的。奥古斯丁的一生及其复杂,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是失败的。早期混乱的个人生活;信仰路上的挣扎;深陷教派和政治斗争的漩涡;老年时的丧子之痛;到垂垂将逝的时候,异教徒的军队即刻就要攻破城门。出版商可能是故作惊人之语,但是无论这个生活在4世纪的老人经历过什么我都不会感到意外。 马丁.路德.金博士在他最后的演讲中设想上帝让他选择自己生活的时代,他从摩西、柏拉图、奥古斯丁、林肯一直讲到1960年代,然后说这就是我要的时代!金博士乃一代伟人,他只向神祷告允许他像摩西一样站在山顶遥望应许之地。而上帝若给我选择,我可能没出息的逃避自己。我以前说过现在还要说,我宁愿活在奥古斯丁的时代,坐在希波的教堂里聆听他的声音。也许有人会说你怎么不想再回溯400年活在基督时代的耶路撒冷?说实话,这个场景我也设想过。但是我知道自己天资鲁钝。很有可能我会是那个科西马尼园里光着屁股逃跑的年轻人;或者是在彼拉多院子里高喊着“钉死他!钉死他!”的人群中的一员。 2008/9/14 旧文重贴 -- 悲惨世界 - 沉沦有两个原因促使我想要重贴这几篇关于《悲惨世界》的旧文。其一,直到今天它给我的震撼仍和20多年前一样,没有丝毫的减弱;其二,我越来越觉得,今天中国大陆就是这样一个“悲惨的世界”,一方面是不知羞耻的贪婪,而另一方面是恣意放纵的仇恨。 冉.阿让被救赎的灵魂使他不至于被狂暴的仇恨所吞噬 ---- 即使他比绝大多数中国人更有仇恨的理由。相对我们,基督的精神是被颠倒的价值观---即得胜的时刻,并不意味着快意恩仇黄袍加身;而在是他被钉在十字架上忍受极端痛苦的时候---他面对刽子手满怀怜悯与同情的说“父啊,宽恕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并不知道”。雨果的预言远没有过时,因为这个故事远没有过时。需要被拯救不只是杀威,还有无数个在采石场里咀嚼仇恨的冉.阿让。 Quote 悲惨世界 - 沉沦 2008/9/8 重回芝加哥美术馆Chicago Art Institute -- 美国三大美术馆之一。四年之后再次有机会重温那些伟大的作品,兴奋至极!
2008/9/6 基督教文化和中国文化不相容吗?2008/8/27 希拉里的演讲民主党的全国大会刚散会。CNN很会抓观众的心理,屏幕下方打着大标题“Awaiting Clinton Speech”-----虽然这是奥巴马的誓师大会。 没错,我想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对希拉里的演讲更感兴趣。要知道希拉里和奥巴马刚刚结束史上竞争最激烈的候选人之争,双发互相攻击不胜恶毒。虽然最后奥巴马胜出,但是民调显示还有超过四分之一的希拉里支持者宁可投票给共和党的麦凯恩,也不会投给奥巴马。
极富戏剧性的是,希拉里先是不肯认输;认输之后又不表态作不作奥巴马的副总统(难道她真的想当且自以为可以当副总统!?);结果上礼拜奥巴马宣布难产的副总统候选人是“白等”(Joe Biden)!哈!心理阴暗如我辈者所关心的不是希拉里说什么----都等着看希拉里如何收拾自己的表情,更别说给奥巴马唱赞歌了。
美国总统竞选如NBC的广告所言,是四年一界的Big Game,比奥运会还好看(世界人民对此观点有保留)。电视节目对竞选态势的数据分析,策略分析,一如NBA或者其他任何美国的职业运动。然而职业运动员不必掩饰自己的感情。我很奇怪当希拉里在高声呼吁支持奥巴马,极力鼓吹奥巴马的时候,心里到底怎么想的?难道不是奥巴马在电视上指着自己的鼻子骂;而她也在新闻发布会上大骂对方“不知羞耻”(Shame on you!)?现在她怎么说的?---'I'm proud of you'!
老实说,我觉得美国的政客和世界上大多数政客一样,虚伪、狡诈、巧舌如簧、有野心、不堪信任。我如果能投票(当然我不能|-\),估计也是弃权,而不是在“大便三明治”和“灌肠器”之间作选择(典出南方公园,"Vote Or Die")。说正经的我喜欢奥巴马,但是讨厌民主党。所以为了保险起见,可能还是投给麦凯恩,老头子挺可爱的:-)
2008/8/23 遇上摩门教徒昨天下午在公交车上碰见两个小伙子穿着干净的白衬衫,胸前带着"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铭牌,就上去攀谈。问他们教会的情况,有没有中国人,地址在哪里...blahblah。随后一个小伙子给我一张卡片,正面是一个宏伟教堂的照片,反过来才看到他们的网址 WWW.MORMON.ORG, 立刻觉得很尴尬~_~。
旅馆里有摩门教徒的福音书“The Book Of Mormon”, 我也翻看过。在我看来就是胡扯。可是细想一下,我又为什么“尴尬”呢?而且有意思的是,这种尴尬还和在中国承认自己是基督徒的尴尬很类似,因为知道别人看我也是如此,迷信、胡扯...
|
||||
|
|